佛山日报讯 记者陈敏珊 通讯员佛任宣报道:5月28日,“法润佛山 十年相伴”佛山立法十周年座谈会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胡钛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市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以及立法咨询专家等参加会议。
自2015年5月28日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佛山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领域,累计制定出台地方性法规18部、地方政府规章22部,立法数量与质量稳居全省前列,基层立法联系点等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渠道不断完善,立法工作格局不断健全,为城市发展、社会治理和民生改善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会议强调,要深入总结立法十周年的宝贵经验,发挥好地方立法的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功能,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提供有力保障。要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实施。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落实省委“1310”部署和市委“再造一个新佛山”目标,找准立法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要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广泛凝聚社会共识,确保每一件法规都符合全市人民共同意愿。要坚持“小切口”立法,推动地方立法更加务实管用、切实解决实际问题。要进一步推进立法体制机制改革,完善基层立法联系点、区域协同立法等机制建设,用好用活立法咨询专家,探索开展数字赋能、AI辅助立法。要做好立法后半篇文章,常态化开展立法后评估。要持续加强立法能力建设,着力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立法工作队伍,全面提高地方立法工作水平。
市领导陈小坚、张朝志出席活动。
编辑 | 杨权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