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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区35户家庭拟获租房补贴 每月最多可领720元

佛山日报讯 记者李祥锐报道:高明区今年二季度住房保障租赁补贴申请结束,共有38户家庭向政府提出申请。区住建水利局近日公布审核结果,35户家庭通过审核。该局相关责任人表示,今年的补贴发放计划没有设户数上限,有需要的市民可在第三、第四季度提出申请。

根据区住建水利局公布的审核结果,二季度提出申请的38户家庭中,除3户申请家庭不符合申请条件外,其余35户家庭都通过了审核,若社会公示无异议,就能开始按月领取租房补贴。

租房补贴按户籍分为两档,其中,本地户籍居民每月最多可领720元,新市民每月最高可领432元。政策实施近一年来,高明区已为200户住房困难群众发放租金补贴超91万元。

区住建水利局提醒,所有申请人名下不得拥有价格超10万元以上的小汽车(以购车发票为准),且购车数量不超过1辆;农村户籍申请人(含城中村户)除要满足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40380元这项基本条件外,还须在高明区内无宅基地,或虽有宅基地但唯一宅基地上无住房或住房属危房,才可以获得住房保障租赁补贴。

今年,高明区住建水利局有意进一步放宽补贴发放的户数限制,将计划发放户数从去年的180户提升到290户。该局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股工作人员表示,今年以来提出申请的家庭并不多,有需要的市民可在第三、第四季度提出申请。本地户籍居民提出申请需要到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或居委会办理;新市民则须将申请资料提交给居住所在地的新市民积分制服务受理窗口。

记者了解到,补贴标准将按家庭住房、保障人数(具有高明区户籍、居住证或在高明就读的子女人数)和承租住房租金确定,最低也有216元/月。

原标题:高明区今年二季度住房保障租赁补贴申请结束

35户家庭拟获租房补贴

编辑|何欣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