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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发布新市民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公告 初中新生今起报名

佛山日报讯 记者何惠健报道:《2020年高明区新市民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公告》上周五正式发布,在高明区工作或居住市民,可在其居住地为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子女申请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公办学位新生排名。

今年高明区新市民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服务对象有两类,一是在高明区工作或居住,持高明区办理的有效居住证(下称“有效居住证”)的新市民,经本人申请纳入新市民积分制服务范围;二是具有合法监护人资格的高明新市民,可为其监护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申请积分入学。

具体而言,申请者可先通过高明通“高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报名系统”进行预报名,其中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时间为6月6日至6月10日,初中一年级新生报名时间为6月1日至6月5日。随后,已进行网上预报名的申请者可于6月10日至7月3日,到所属镇(街道)就近的新市民积分制服务受理窗口,申请积分入学,报名成功后领取受理回执。

届时,各职能部门将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分。7月18日至7月22日,申请市民可登录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http://fsjf.fslgb.gov.cn/board0303.jsp)输入本人身份证号码查询积分。

记者了解到,完成上述流程后,区新市民办和各镇(街道)流管办将同步进行积分排名公示。申请人对所查询的积分结果有异议或投诉的,可在公示期内(7月23日~7月29日)向所属镇(街道)流管办提出复核申请,逾期申请不予受理。

据悉,8月3日至8月7日,高明区将根据区教育局公布的积分入学学位数,对积分入学入围名单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区新市民办将移交积分入学资料给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值得注意的是,全区各镇(街道)将按积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在总积分相同、排名并列的情况下,以首次在佛山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的先后时间确定排名,办证在前,排名在前。而积分将在佛山市新市民服务信息网、高明区人民政府网(区委政法委)、高明发布、高明政法微信公众号等官方媒体和各镇(街道)流管办上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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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高明发布新市民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公告

初中新生今起报名

编辑|何欣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