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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城龙津村“党员村民代表责任制”入选省城乡社区治理创新经验

佛山日报讯 记者李护彬 通讯员任国升报道:近日,全省城乡社区治理创新经验推广交流会上,禅城区南庄镇龙津村“党员村民代表责任制”入选2018年度广东省城乡社区治理创新经验,成为全省唯一入选的村级单位。

此前,省民政厅等单位组织开展“寻找2018年度广东省城乡社区治理创新经验”评选活动,通过实地调研、专家评审、网络投票等环节,最终评出10个“2018年度广东省城乡社区治理十大创新经验”和25个“2018年度广东省城乡社区治理创新经验”。

2014年,龙津村制定并试行《龙津村党员村民代表责任制实施方案》。各村民小组村民代表和50岁以下的党员,对接村民、厂企店铺,每月进行不少于两次探访;分片跟踪出租等集体资产和物业;村民代表承担监管责任,党员承担监督和信息反馈职能。如今,党员村民代表责任制已形成“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人”原则,“职责规定、报酬方案、工作具体标准、工作责任书、工作记录表”五大内容,制度日趋成熟。

过去五年,通过放权赋能给党员和村民代表,实现党员与村民代表结对,并直接联系村民,主动管理集体资产和物业并提供服务,真正参与到村务中去。2018年龙津村村组两级总收入同比递增5%,村民股东两级分红同比递增10%。

龙津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冯耀泉表示,通过实施党员村民代表责任制,进一步强化村民民主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的权利,确保村民有序参与、理性表达、有效协商,加强了村民自治管理,增强村务的透明度,为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探索出新的治理模式。

原标题:党员与村民代表结对 探索基层治理新模式

禅城龙津村“党员村民代表责任制”入选省城乡社区治理创新经验

编辑|何欣鸿